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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资助政策简介

2018年11月12日 21:22  点击:[]

我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总体目标是: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为主,以各类社会奖学金为辅,引导激励学生奋发成才;以心理健康教育为疏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基本原则是:“政策导向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资源配置优化、分层实施资助”。

学校建立“青岛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三级资助工作体系,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学生工作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校日常资助工作。学院资助工作由学院副书记负责,设有资助工作辅导员。班级资助工作由班主任负责,设立班级评议小组。

学校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具体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的文件详见《学生手册》及学生工作处网站,资助项目实施和要求详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

一、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制,由学生在生源地自主办理;7月-9月,学生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9月-12月,学生持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确认、入账、抵扣学宿费。国家助学贷款额每年最高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及通知,可咨询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二、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当年考入我校的优秀本科新生,设全额奖学金15000元、半额奖学金7000元。新生奖学金实行申报制,由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学校评审出获奖学生,在新生开学典礼上表彰奖励。具体事宜请查阅迎新网。

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新生报到现场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困难证明材料走 “绿色通道”入学,实施缓交学费、特困补助、爱心大礼包、贫困新生助学金资助。具体事宜咨询新生报到现场学院及学校“绿色通道”办理处。

四、困难学生资格认定:9月中下旬,进行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是学校各项奖困助困资助项目开展的基础,一学年一认定;认定A档,生存型贫困学生;B档,生活型贫困学生;C档,发展型贫困学生。实施流程为学生如实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班级评议认定、学院初审确认本学院困难生、学校复核确认本学年度学校困难生库。困难生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如遇突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单独启动认定补库。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及通知,可咨询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五、国家奖助学金:9月-11月,根据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开展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流程为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议推荐、学院初审推荐、学校评审上报。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及通知,可咨询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评审比例为全校学生的0.2%。

(2)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评审比例为全校学生的0.1%。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评审比例为全校学生的3%。

(4)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评审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

(5)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4%。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一档2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4000元。

六、学校奖助学金:10月-12月,学校开展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校内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流程为个人申报、班级评议推荐、学院初审推荐、学校评审的流程。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及通知,可咨询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1)校长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年,奖励总金额为每学年50万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元/人·年和300元/人·年。

七、社会奖助学金: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如:“贫困新生入学助学基金”助学金、“宗倬章先生奖学金”、“伟东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爱心一日捐”助学金等。根据各项资助项目的要求组织评审。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及通知,可咨询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八、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业余时间从事助管、助教、助研、助工工作,并获得一定报酬。学校勤工助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每学期初进行集中申请备案;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用工可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备案,学院勤工助学可到学院申请备案。

九、特殊补助:实施安心、暖心、贴心、系心“四心助力”工程。对困难新生、困难毕业生进行专项补助;在寒暑假、重大节假日面向全校困难学生进行专项补助;对遭遇突发灾害、疾病、意外伤害或其他重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性特困补助。专项资助由学校统一实施;临时特困补助由学生个人报告申请、学院审核批示、学生处批复资助。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及通知,可咨询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十、学费减免:特殊困难学生,主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当学年度受助金额未达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可申请学费减免;申报流程为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对山东省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实施学费减免,以上级发布的国家扶贫库信息为准。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及通知,可咨询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十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实施大学生应征入伍、直招士官、退役士兵高考入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申办流程为学生个人申报、管理部门审核、学校审核上报。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及通知,可咨询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十二、资助工作制度文件

序号

制度文件名

1

青岛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学生特殊补助暂行规定

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暂行规定

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学费减免办法

2

青岛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3

青岛理工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5.青岛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6.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规定

4

青岛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

5

青岛理工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管理办法

6

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实施办法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实施办法

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实施办法

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实施办法

十三、学校及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咨询电话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市北校区(4)

市北校区

纪玉超 85071052

建筑学院

杨霈宣 85071226

嘉陵江路校区

董 虎 86859000

艺术学院

王 斐 85071593

长江路校区

史美芳 86877000

土木学院

王雨婧 85071201

临沂校区

张 婧 0539-5797006

环境学院

胡现龙 85071261

研究生处

冯 宁 85071680

嘉陵江路校区(3)

长江路校区(4)

信控学院

薛 腾 86879765

管理学院

邹佳欣 86875739

机械与汽车学院

张翠芳 68052767

商学院

刘心芝 86875659

理学院

张晓双 68052357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陈 刚 86875686

高职学院

于 璐 86879339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

青岛理工大学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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