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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处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9月19日 13:45  点击:[]

 为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青岛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青理工党政办发〔2025〕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工作处实际,制定学生工作处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高 洁

 副组长:史 堃

 组 员:邵先锋 丁于娟 韦 振 高腾飞 孙 川 胡立功 张心怡

 二、评审程序

 (一)部署安排

 按照学校评聘工作方案要求发布通知,布置评审工作。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及时更新维护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师数据中心”相关业绩数据(科研项目、论文、专利等在科技处科研系统维护),形成可用业绩数据。

 申报人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2026年度职称评聘”模块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同时上传学术检索证明),线上填报同时,完成线下填报,准备个人申报材料。相关业绩原件提交到学生工作处进行核查。

 申报人员应严肃认真填报业绩成果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填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推荐

 学生工作处按照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对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及资格进行线上线下审核,确认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学生工作处将初审通过人员汇总后上报,推荐参与学校评聘。

 (四)学校资格审核

 学生工作处在材料审核和资格认定过程中有特殊问题的,经研究后,形成报告提交学校进行审核。

 学生工作处对提交的正高级申报人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及成果认定,无法做出认定的,由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申报人根据教学院部、牵头部门、职能部门、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结果对申报材料修改完善。

 依据审定业绩再次审核申报人评审资格,形成最终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学校对正高级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及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及最终材料反馈学生工作处。

 (五)材料公示

 学生工作处按要求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及业绩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材料进入公示程序后,申报人不得对申报材料进行更改。

 (六)代表性成果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及其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代表性成果,由学校送同行专家评审。

 辅导员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外审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七)学科评议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推荐、评审和公示

 按照学校分配的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学生工作处按要求抽取专家,组建学科评议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专家人员构成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人员向辅导员系列学科评议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进行述职。学科评议组负责排序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人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负责评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学生工作处将通过推荐及评审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地点、监督电话和邮箱等在校园网或公告栏内公布,并报送人事处备案。

 学科评议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无记名评议推荐,形成工作报告,提报人事处。

 三、投票规则

 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评审评议,投票规则如下:

 (一)限定指标的评审

 根据指标数进行投票,同意票数小于或等于指标数为有效票。同意票数超过总票数的2/3为通过。

 1.若指标数等于参评人数,只进行一轮投票,同意票数超过总票数的2/3为通过。

 2.若指标数小于参评人数,按指标数投票。

 ①当首轮投票通过人数多于(或者等于)指标数,则按得票多少排序,按指标数取足;如果排序末尾出现2人或2人以上得票数相同,则把票数相同者根据所余指标数进行投票,根据得票多少,按指标数取足。

 ②当首轮投票通过人数少于指标数,则在未通过的人员中根据票数多少按缺额数加1(当出现2人或2人以上得票数相同时,同票人员全部取入),进行第二轮投票,按指标数取足。此时,若投票通过人数多于指标数,按上述第①条处理。

 ③当第二轮投票通过人数少于指标数,则按第②条规则进行第三轮投票。若第三轮投票仍有缺额,则投票结束,缺额指标作废。

 (二)不限定指标的评审

 只进行一轮投票,同意票数超过总票数的2/3为通过。

 四、工作要求

 1.学生工作处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组织落实好评聘工作,确保高效有序进行。

 2.学生工作处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建工作小组,对申报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中如发现疑问或不确定的内容及时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

 3.学生工作处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申报评聘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对评聘结果进行评后公示,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回避制度,严格落实评审各环节的保密原则,严禁在评聘推荐过程中出现营私舞弊、假公济私、说情串通及其他违纪行为。具体要求根据《青岛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青理工校发〔2025〕81号)实施。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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