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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防汛抗灾减灾专项教育的通知

2016年07月28日 13:41  点击:[]

各学院:

入汛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持续出现强降雨并引发严重的洪涝灾害,防汛抗灾减灾形势十分严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6)336号)文件精神, 按照领导指示,在全体大学生中深入开展暑期防汛抗灾减灾专项教育,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对于暑期留校学生,要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暑假留校学生临时管理办法》,深入学生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活动形式,通过组织临时班级主题班会、观看影片等活动,以张贴安全提示、网站、微信微博、QQ群等途径和形式,加强防汛抗灾减灾专项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切实做好留校学生日常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2、对于外出实习、实训及社会实践学生,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报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制订安全预案,开展专题教育,精心设计和选择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和台风易登陆区域。

3、对回家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密切与学生的联系和沟通,将防汛抗灾减灾相关知识教育到每一位学生,及时掌握学生状况。尤其要关心关注洪涝灾害地区学生的安全状况,及时统计该地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为受灾学生送温暖、解困难。

4、认真做好暑期学生公寓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定期深入宿舍,开展公寓安全教育,检查公寓秩序,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情况,要立即整改,落实责任,对条件不具备、学院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学生工作处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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