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岛理工大学第十三届“5·25”心理健康节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与《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积极响应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山东高校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的通知要求,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增强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时代感以及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我校将于近期举办第十三届“5·25”心理健康节,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体验 筑梦想 促成长
二、活动内容
1、青岛理工大学心理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2、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培训及讲座
3、组织校院两级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及比赛等
4、组织参与全省高校心理健康节相关活动及评选等(详情见附件)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5日-2016年6月5日
四、相关要求
1.对“心理健康节”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发动,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切实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学院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3.各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切实把承办的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4.各学院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自主开展的活动计划报送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德育评估的考评范围。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
第十三届“5·25”心理健康节活动方案
活动时间:2016年5月5日~2016年6月5日
活动主题:放飞心灵·体验成长
活动安排:
一、 青岛理工大学心理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时间:2016年4月21日
主办:学生处 人文学院
二、“5.25”心理健康节之心理运动会
内容:青岛理工大学第三届班主任心理运动会
时间:待定
主办:学生处
三、心理健康宣传员(2015级)准入资格系列培训
时间:5月10日—6月10日
主讲:心理中心专职教师、部分心理联络员
承办:三校区同时启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授课、各学院组织)
四、“5.25”心理健康节之感恩系列活动
内容一:“写给母亲的一封信”征文活动
时间:5月5日—5月15日
主办:学生处 (长江路校区、嘉陵江路校区)
承办:待定
内容二:“写封信给四年前的自己”毕业生征文比赛
时间:5月8日-5月22日
主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市北校区)
承办:待定
五、“我要挑战”互联网+思维下的心理挑战活动
时间:5月
主办:心理研究中心
承办:待定
六、“理工阳光”心理韧性训练营
时间:5月10——6月10日
主办:学生处
承办:理学院
七、“理工阳光”系列心理讲座
时间:5月5日——6月10日
主讲:各学院心理联络员(自行组织100人左右讲座一场)
八、各学院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
时间:5月底
主讲:心理中心专职教师
承办:各学院心理社团
九、组织参与山东省大学生心理健康节各项赛事
时间:4月25日-5月25日
主办:山东省高校工委
山东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
(附件: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山东高校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