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学生心理状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拟在开学后第一周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筛查对象
学校全体学生
二、筛查时间
2022年3月1日——3月7日
三、心理筛查方式
使用问卷星进行心理筛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

四、筛查后续工作
1.各学院依托心理辅导站,充分发挥朋辈心理辅导队伍的作用,做好心理摸排工作,结合摸排和筛查情况,确定出重点学生。
2.对重点学生,采取分层访谈的方式:学院组织辅导员及时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建立完善一人册制度,形成学院访谈档案;对访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重学生,及时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由心理中心组织力量进行一对一咨询。
3.对发现的心理危机学生,随时启动心理危机干预。
4.对正在进行精神治疗或治疗康复期的学生,学院要及时与家长进行联系,要求家长监管其遵医嘱服药、定期复查,并及时关注心理状态。
学生工作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