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生认定

关于开展近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4-03-27  点击:[]

各学院,临沂校区: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精准资助工作要求,确保认定学生应助尽助,加强政策学习宣传,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春季特殊困难学生核对工作

2024年3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陆续更新了特殊困难学生名单。请对照下发名单核对各项信息,完善表格中学籍状态等内容。同时结合2023-202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时做好动态入库工作。

二、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复核工作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修订)》(青理工校发〔2021〕68号)有关困难学生认定的要求,学院要以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为基础,通过电话、实地走访、消费数据等方式进行认定资格复查工作,对不符合认定条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学生,应及时取消其认定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者,学校有权追回其奖助学金和奖项证书。学院应加强获奖、获资助学生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坚决杜绝评选失范、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对确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者应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困难学生库动态调整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下发2024年春季特殊困难学生名单,以及家庭突遭变故、学生家人或本人身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情况,应及时开展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动态调整相关程序和材料要求参照2023年秋季《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21日。

四、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根据国家助学金发放要求,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需以学生实际学籍状态为依据进行发放。其中,正常注册学生可正常发放,退学、休学学生则不再发放,剩余资金结余至下半年使用。

同时受理因休学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学生复学补发国家助学金申请,复学学生需提交纸质申请,由学院复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籍核实和复学补发截止上报时间为3月29日。

联系人:胡立功;联系方式:8685900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