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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就业 资助在行动

2025-03-28  点击:[]

为助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点亮青理学子前进的道路,学校资助工作继续通过设置奖助项目、协助办理项目申请等措施激励和帮扶2025届毕业生。主要项目及申请流程:

1.学生奖学金(毕业生):每年4-5月份组织评选,设有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1500元、500元、150元,学科竞赛奖学金视获奖情况确定。评审程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复核公示、发放奖金证书等。

2.毕业生“系心”补助:每年5-6月份组织申请,重点资助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资助标准500元/人。评选程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复核、发放等。

3.志愿服务西部补贴:每年8-9月份组织评选,成功通过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审核并到岗报到,即可向校团委递交申请,校团委审核无误后组织发放。资助标准:服务西部国家计划5000元/人,服务西部山东计划3000元/人。

4.就业赋能计划:学校组织开设以职业规划、就业能力提升等为主要内容的赋能培训,有意向学生可根据通知安排通过学院报名参加。

5.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标准: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年/人,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年/人。办理流程:在入伍时向学校递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学校审核后于每年10-11月份报送省、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月份完成发放。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山东省对到省内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人。符合条件毕业生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分别由毕业高校和就业单位审核后,于每年9月30日前提交至工作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另外,各省市均有相应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法,如符合相对应申请条件,可查询相应政策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

7.国家助学贷款延长贴息: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且继续深造的学生,可继续享受贷款财政贴息。符合条件学生可联系个人助学贷款办理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延长贴息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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