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临沂校区: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修订)》(青理工校发〔2021〕68号)等文件要求,现下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的相关通知,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交申请
请通知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和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应申请漏申请的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及时申请本学期的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一)申请条件
全日制在校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退役士兵学生。
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四是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退役复学学生、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我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学生,若符合以上条件,均可以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注意:已获得相应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不可重复享受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学期
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
(三)资助标准
1850元/学期/人。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本次仅限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和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应申漏申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提交学院:
(1)《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校退役士兵使用)》(附件1);
(2)《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填报《XX学院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
二、名单核对
请核对已发放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签字确认所有学生春季学期正常在校学习。如有学生变动学籍转入其他学院,请在本学期所在的学院签字确认。确认表见附件3。
三、资料上报
请于3月31日前,将全部附件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交各校区资助管理中心,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zzzx@qut.edu.cn。
咨询电话:0532-85071092 陈照芳
0532-86859000 胡立功
0539-5797006 刘明晓
附件1.《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校退役士兵使用)》(一式2份,校、院各存1份)
附件2.《XX学院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3.《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确认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