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 时间
| 内容
| 要求
| 经办单位
|
第一步
| 4—9月
| 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带相应资料至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新生直接办理;在校生需预先在学校进行贷款数据采集。
| 申请学生资料完备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第二步
| 9—10月
| 贷款审核。新学年开学后,贷款学生上缴《贷款回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进行网上电子确认。其他银行贷款凭证由学院收齐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国开行贷款学生必须在10月前上交《贷款回执》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
|
第三步
| 10—12月
| 贷款放款。经高校确认、生源地资助中心汇总、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后放款。
|
| 贷款银行
|
第四步
| 10—12月
| 贷款到账。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联合进行学生贷款银行到账单、贷款到账明细和贷款信息的比对核认,进行贷款到账梳理、入账、余额返还。
| 确保学生贷款信息、贷款金额准确无误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财务处
各学院
|
第五步
| 4—6月
| 毕业确认及贷款还款。每年6月20日前,贷款毕业生如还清全部贷款,贷款即完结;未还款学生,做毕业还款确认。须先在国家助学贷款网上发起电子毕业确认申请,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现场毕业确认。
| 政策宣讲及时到位,确保贷款毕业生了解相关政策,及时还款,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