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通知分配名额,开展政策宣传。
2.学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提出申请。
3.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开展奖助学金评议,确定受奖助学生,在班级公示后,报送学院初审。
4.学院初步审核确定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公开答辩学生,初步审核确定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审核校内奖学金获奖学生,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公开答辩,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审核确认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校内奖学金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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