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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公开答辩

2017年09月27日 15:03  点击:[]

9月25日下午,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公开答辩大会在黄岛校区和市北校区同时举行,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答辩评委,各学院组织了学生代表到现场观摩。

本期答辩现场宣读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申报条件、答辩规则、评分细则;采用规避原则约请答辩评委;学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3分钟限时答辩。候选学生从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获奖情况、未来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陈述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评委老师根据学生的个人材料及答辩表现进行综合打分。经过答辩学生精彩激烈的展示角逐,评审团严谨有序的评审,最终确定37名学生获国家奖学金提名,12名学生获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提名。临沂校区也同步确定5名学生获国家奖学金提名,4名学生获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提名。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我校坚决执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文件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7】41号)的要求开展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为保证本期公开答辩的顺利进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筹备,规范答辩规则、严谨评分细则,标准化组织流程,在通知下达、工作说明方面做到点面结合;在学生申请、学院推荐、现场答辩、差额评选等环节强化过程管理,实现了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是奖励思想政治素养高、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学生的重要奖项,是学校教育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全校公开答辩推选获奖学生,有利于校园公平竞争氛围的浓厚,更好地展示我校学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充分地发挥奖学金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生更加精于学业、积极进取。(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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