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率先发布《山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标准体系》35项规范,成为首个全国学生资助领域地方标准。该标准体系涵盖学前、义务教育、中职、高中、本专科、研究生全教育学段,包括奖、贷、助、补、减、免等22项资助项目规范、12项资助管理规范、1项学生资助服务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服务规范为该标准体系的制定提供了成套有效经验和工作管理模式,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纪玉超全程深度参与了资助项目规范5项、资助管理规范7项、学生资助服务规范1项,共13项规范标准的起草、制定、论证。
“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标准化建设已经逐步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制度和重要方法。为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化建设,让学生资助工作有标可依、有标可行、有标可评,我省于2017年11月启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制定工作。以国家和地方政府学生资助政策文件为依据,汇集全省地方、高校、金融机构的二十余位资助工作专家,历时一年,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制定、发布35项学生资助规范,为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定了标准”“立了规矩”“建了保障”。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注重工作的研究创新。在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做好资助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致力精确学生需求、精细项目实施;持续研究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帮扶体系;不断拓展资助渠道、创新资助工作思路;制定了20余项工作制度规范、细化了14项资助业务流程、建立了四级认定管理体系、健全了全员参与的资助帮扶体系。“精确、精细、精准”的典型工作模式和经验被省资助中心认可采纳,成为标准体系制定的重要参考。(撰稿:董虎 审核:郭兰成 责任编辑:李昕、李倩倩)
我校参与起草、制定的《山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标准体系》规范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