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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期末及暑期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5年07月06日 08:39  点击:[]

各学院:

期末临近,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期末及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借鉴毕业生离校期间的优秀经验和做法,通过主题班会、班主任会、学生干部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期末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

2、做好期末考试教育与管理工作,加强学风、考风建设与诚信教育。

3、做好特殊学生工作,认真排查特殊学生情况,做好危机个案统计,关心关注学生情况,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4、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党员等骨干作用,明确责任,完善工作预案与快速反应机制,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二、期末具体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进展,做好学期工作收尾与总结,科学谋划和部署下学期工作。

1、学期末收尾工作

(1)学院学期总结(电子版)于7月15日中午12:00点前报教育管理科(可通过信息系统报史?老师收)。近期需要完成的其他工作仍需按时、准确报送,配合完成。

(2)做好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系统录入工作(注:学习成绩项待全部考试结束,并教务处汇总后由系统自动批量导入)。

(3)继续完成学生心理动态档案数据录入工作,并结合前期系统试运行的情况,假前将集中收集辅导员对系统的改进建议和意见。

(4)按照《关于开展青岛理工大学第七届大学生“读书月”活动的通知》,还未上报活动总结以及优秀征文的学院,请于7月15日前发送至176677507@qq.com。

(5)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15届毕业生工作方案》,还未上报2015届毕业生工作总结及德育答辩优秀论文的学院,请于7月15日前发送至176677507@qq.com。

(6)根据《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相关要求,请各学院做好本学期大学生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材料汇总工作,为10月底的成果报送做准备。

2、毕业生档案组装工作。

各学院按照关于毕业生档案报送情况的通知,认真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按照班级明细表逐一检查核对。组档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提前取档。档案材料于7月10日(本周五)前报校区教育管理科。

3、做好2015宝钢奖学金及冶金学会杰出人物评选工作。

今年宝钢教育基金会对宝钢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作出了重要调整。中国冶金教育学会也在此基础上设立了“中国冶金教育学会杰出人物”奖项。我校可推选奖学金获得者和杰出人物各一人。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切实将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推选出来。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宝钢奖学金汇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及《宝钢奖学金评审表》《中国冶金教育年度杰出人物奖评审表》(两个评审表须同时填写)于7月13日中午12:00点前报教育管理科吕鹏。

4、做好新生入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各学院提前做好班主任聘任、评优、培训工作。认真做好2015级新生班主任聘任工作,强化班主任的荣誉感、责任感。合理利用假期,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培训的效果。

5、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学生宿舍调配工作。

6、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德育总结工作。

三、暑期时间安排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暑期学生放假时间:7月27日至8月30日。

8月31日(周一)正式上课。

2、高度重视暑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提高文明自觉性。各学院党总支要在放假前集中召开主题班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强调暑期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同学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传谣、不信谣、不参与非法聚集、不发布传递非法信息;教育学生自觉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别应着重强调学生外出游玩时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求职安全、女生安全,以及学生宿舍防火、防盗、游泳等警示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暑假期间食品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夏季流行性、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

3、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各学院要认真统计暑期离校和留校学生的情况(学生基本信息、留校事由、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及时掌握暑期学生返校和离校情况,返校学生第一时间到总支报到并及时备案。要关心留校学生情况,组建临时班级组织并指定临时负责人,发现不安全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严格遵守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发生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流程,第一时间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去向表》(电子版)于7月22日前报教育管理科(可通过信息系统报邢元元老师收)。

4、落实假期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安排。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假期期间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深入学生公寓,要严格值班纪律,不得脱岗、空岗,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假期留校学生,各学院要组建临时班级,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定期逐级报告制度。《假期值班表》(电子版)于7月22日前报教育管理科(可通过信息系统报邢元元老师收)。

5、切实做好假期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暑假期间,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定期深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秩序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

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定,保持正常生活学习秩序,按时作息;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热杯、电炉、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自炊和使用明火器具;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将充电器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不留隐患;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放假前各学院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检查整改情况于7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公寓中心。

6、假期期间学生公寓作息时间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安排。

学生工作处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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