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16届毕业生档案组档工作,完善和规范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档案整理时按专业、班级、学号排列。
2、档案报送时需附带汇总表(附件1)和班级明细表(附件2),明细内容若有填写1;若无空着即可。档案整理时以班级为单位(上面附1份班级明细表),用线绳捆好,由学院统一报送。
3、报送汇总表和班级明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学院副书记和经办辅导员签字盖党总支章后,7月6日前同档案报至校区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校区教育管理科。
4、组档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提前取档。组档完成,学校将档案统一邮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