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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届毕业生开展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2016-05-05】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关于对2016届毕业生开展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计划,近期将对2016届毕业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请各学院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毕业生的心理普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心理普查时间:5月4日-5月22日。

二、心理普查对象:2016届全体毕业生

三、心理普查方式:

请各学院根据现有条件合理安排学生进行普查,组织指导学生按照流程登录测评网站进行操作,保证所有学生参与普查。

四、心理普查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心理测试网站:先登录青岛理工大学官网主页(http://www.qut.edu.cn/,点击主页滚动图片下方的“组织机构”,在“组织机构”列表中点击“学生工作部”,在“学生工作部”首页上方导航栏找到“心理健康”栏目,点击后可登录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心理网”http://211.64.201.24:83/)后,再点击网页上方导航栏心海测试系统栏目或者点击网页最下方心海测试系统即可登录到心理测试网页(http://211.64.201.24:81/)。

2、点击页面的登录方式,选择“学生”,根据本人学号和密码(为方便学生登陆,登录密码统一重置为123456;为了有效保护个人隐私,请学院务必提醒毕业生登陆后及时修改密码以防他人盗用)进入测试系统。(提示:切勿点击“我要注册”!)

3、在新生心理普查时没有完善个人资料的同学,请进入测试系统页面后,首先点击进入左上角“个人信息中心”,进行个人密码更改和个人资料填充(要求个人资料全部如实填写,不得有空缺),完成后点击“填好了”按钮。

4、点击页面进入左侧“心理评测中心”,再点击“心理自测”(请注意:不是“心理普查”,因为心海测试系统更新,大部分毕业生在入校时已做过一次测试,点击“心理普查”的话,会提示没有可做的问卷。)后会显示出问卷,如点击“心理自测”后没有问卷可联系本学院心理联络员老师或学校心理中心。必须完成的测试为症状自评量表(SCL-90)、性格与职业类型测试。请确保每个测试完成时都提交结果。

5、性格与职业类型测试的结果,可以在“我的评测记录”中查看,供个人参考。

6、因为心理测试涉及个人隐私,请各位同学切记修改登录密码并记住密码!

(切记:测评的过程中不得点击回车键!)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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