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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岛理工大学第十三届“5•25”心理健康节的通知

 【来源: 】 【2016-04-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关于举办青岛理工大学第十三届“5·25”心理健康节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与《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积极响应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山东高校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的通知要求,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增强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时代感以及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我校将于近期举办第十三届“5·25”心理健康节,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体验 筑梦想 促成长

二、活动内容

1、青岛理工大学心理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2、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培训及讲座

3、组织校院两级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及比赛等

4、组织参与全省高校心理健康节相关活动及评选等(详情见附件)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5日-2016年6月5日

四、相关要求

1.对“心理健康节”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发动,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切实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学院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3.各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切实把承办的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4.各学院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自主开展的活动计划报送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德育评估的考评范围。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

第十三届“5·25”心理健康节活动方案

活动时间:2016年5月5日~2016年6月5日

活动主题:放飞心灵·体验成长

活动安排:

一、 青岛理工大学心理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时间:2016年4月21日

主办:学生处 人文学院

二、“5.25”心理健康节之心理运动会

内容:青岛理工大学第三届班主任心理运动会

时间:待定

主办:学生处

三、心理健康宣传员(2015级)准入资格系列培训

时间:5月10日—6月10日

主讲:心理中心专职教师、部分心理联络员

承办:三校区同时启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授课、各学院组织)

四、“5.25”心理健康节之感恩系列活动

内容一:“写给母亲的一封信”征文活动

时间:5月5日—5月15日

主办:学生处 (长江路校区、嘉陵江路校区)

承办:待定

内容二:“写封信给四年前的自己”毕业生征文比赛

时间:5月8日-5月22日

主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市北校区)

承办:待定

五、“我要挑战”互联网+思维下的心理挑战活动

时间:5月

主办:心理研究中心

承办:待定

六、“理工阳光”心理韧性训练营

时间:5月10——6月10日

主办:学生处

承办:理学院

七、“理工阳光”系列心理讲座

时间:5月5日——6月10日

主讲:各学院心理联络员(自行组织100人左右讲座一场)

八、各学院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

时间:5月底

主讲:心理中心专职教师

承办:各学院心理社团

九、组织参与山东省大学生心理健康节各项赛事

时间:4月25日-5月25日

主办:山东省高校工委

山东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

(附件: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山东高校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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