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 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

2018-06-1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委统战部文件通知及我校资助“系心工程”实施方案,现会同校党委统战部共同开展2018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举办的“同心·光彩助学行动”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资助名额

学校会同泛海公益基附件1:2018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金会、山东泛海光彩基金会资助5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每人发放5000元资助金。

二、评选学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遵纪守法,乐于助人。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生活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如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等优先。

5.本学年度已获得其他社会渠道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三、评选流程

1、由学生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困难的有效证证件或证明材料(一式3份;A4纸复印附申请表后装订;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如符合优先条件需一并提供相关身份条件证明(一式3份;A4纸复印附申请表后装订;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审核公示2个工作日619-20日))后报初审学生信息资料、《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流程规范控制表》(附件3至校学生资助中心。

3、校资助中心汇总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校党委统战部进行最终审核,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

四、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分配名额

序号

学院

分配名额

1

建筑学院

3

8

高职学院

3

2

艺术学院

2

9

信控学院

8

3

环境学院

3

10

机械汽车学院

7

4

土木学院

4

11

理学院

2

5

管理学院

3

12

研究生

2

6

商学院

5

13

临沂校区

6

7

人文外语学院

2

合计

50

3、组织所有受助学生加入QQ群:青理-泛海“同心”(219942118);通知学生登录www.fhznl.cn了解“泛海正能量”公益平台,或扫码下方二维码加入,平台将在求学、深造、创业、就业等方面为青年学生提供支持。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编号

材料名称

报送时间

报送要求

1

附件1:《2018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6月21日10:00前

(1)纸质版报送;A4打印,1份,签字盖章,报送至校区资助中心

(2)电子版报送至910025595@qq.com

2

附件2:《“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2018年度)

6月19日10:00前

单独联系一一预审

(1)电子版报送;最终版报送至910025595@qq.com

6月21日10:00前

(2)纸质版报送;一式3份(正反面A4打印、签名、附齐证明材料、无需装订),报送至校区资助中心

3

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流程规范控制表》

6月21日10:00前

纸质版报送;1份报送至校区资助中心

4

学院公示

6月21日10:00前

电子版报送学院公示张贴照片;电子版报送至910025595@qq.com

附件1:2018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2018年度)

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同心•光彩助学”助学金评定流程规范控制表